幼儿保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 幼儿保育专业 专业代码: 770101 续接高职专科:学前教育 二、入学要求及修业年限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基本学制一年。 三、职业面向 职业岗位: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 职业资格证:幼儿照护技能等级证、保育师证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初步组织管理和教学能力,并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从事幼儿园保育及辅助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等工作的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五、培养规格 1、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1) 热爱婴幼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即“四心”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 (2) 热爱婴幼儿保育工作,认同婴幼儿保育工作的专业性、独特性及其在婴幼儿身心发展中的价值; (3) 具有亲和力,乐观向上,热情开朗,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4) 具有职业理想,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5) 具有良好的言行习惯,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6) 具有基本的英语能力,能借助字典阅读简单的英 文资料; (7) 具有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及应用技能; (8) 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9) 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10) 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11) 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及时关注并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最新知识和技能; (12) 学习中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具有举一反三和归纳总结的能力; (13) 具有服务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法律意识; (14) 具有健康的体魄。 2、专业能力 (1) 具有为婴幼儿创设整洁、舒适、安全的一日生活环境的能力 (2) 具有保管婴幼儿用品,并根据不同情况定期或及时对婴幼儿用品和环境进行保洁和消毒的能力; (3)具有照护婴幼儿进餐、盥洗、睡眠、排便、出行等生活活动,并培养婴幼儿良好生活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的能力; (4) 具有初步识别婴幼儿常见病症,并能根据婴幼儿生理特点及发病原因采取基本应对措施的能力; (5)具有对婴幼儿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进行初步应急处理的能力; (6) 具有观察婴幼儿,及时发现并回应婴幼儿需要的能力; (7) 具有初步识别并应对婴幼儿发展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能力; (8) 具有训练0-3岁婴幼儿动作、语言,以及指导0-3岁婴幼儿认知活动,培养0-3岁婴幼儿情绪、情感与社会性行为等教育婴幼儿的基本能力; (9)具有配合教师组织3-6岁幼儿学习、运动、游戏等活动的能力; (10) 具有运用符合婴幼儿年龄特点的语言,与婴幼儿进行有效沟通的基本表达能力; (11) 具有与家长、同事和其他社会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的基本能力; (12)具有制定保育工作计划、撰写保育日志以及进行反思总结的能力; (13)具有配合教师进行语言、美工、音乐、舞蹈等方面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 (14) 取得保育员初级或育婴员初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师资队伍 1、总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 2、教师素质要求: (1) 师德为先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以人格魅力、学识魅力、职业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做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指导者和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2) 学生为本 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职业教育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特长,挖掘学生潜质,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学有所长,全面发展。 (3) 能力为重 在教学和育人过程中,把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职业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4) 终身学习 学习专业知识、职业教育理论与职业技能,学习和吸收先进职业教育理念与经验;参与职业实践活动,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不断跟进技术进步和工艺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和职业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